潮人光影·家国情怀——第二届世界潮人摄影大展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展现海内外潮人的精神风采,传递乡情、连结乡谊,讲好侨乡故事,弘扬中华文化,国际潮团总会拟在第22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期间,举办“潮人光影?家国情怀——第二届世界潮人摄影大展”, 现向广大摄影人征集作品,欢迎投稿。
举办机构
1. 主办单位:国际潮团总会、汕头市侨务局、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2. 承办单位:汕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汕头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汕头市摄影家协会;
3. 协办单位:梅州市摄影家协会、汕尾市摄影家协会、揭阳市摄影家协会、潮州市青年摄影家学会;
3. 赞助单位:汕头市合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稿时间
2024年8月31日。
征稿题材
1. 艺术类:大潮汕及海内外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历史遗迹、建设成就,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等;
2. 纪录类:以海内外潮人为主体,讲述海内外潮人的创业故事;家庭图像、报刊、书信、实物等历史文献资料。
奖项设置
1. “大展入选”作品100 件,其中:“天合名门杯” 金奖作品1件,奖金人民币20000元;银奖作品2件,奖金人民币10000元/件;铜奖作品4件,奖金人民币5000元/件;金银铜奖作品各获奖杯1座;入选作品93件,每件奖金人民币 1000 元,以及荣誉证书各1份;
2. “天合名门杯”金银铜奖作品从“大展入选”作品中评出,获奖作者不重复;
3. “天合名门杯”短视频入选奖20条,奖金人民币2000元/条,以及荣誉证书各1份;
4. 入选、获奖作品计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可按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其中,入选作品每件计2分,“天合名门杯”铜奖作品每件计6分、银奖作品每件计7分、金奖作品每件计8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奖金均按税前计发,由获奖者自行完税。
投稿细则
1. 海内外潮籍(含潮属、潮眷、潮企)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图片来稿,一律为JPG格式,每张3M至10M;黑白或彩色不限,成像器材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单幅1幅计为1件,组照4至8幅计为1件;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1幅投稿;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个人、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3. 短视频来稿,纪录类视频短片(仅限动态影像),时长不得超过 5 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投送该类作品,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4. 投稿方式一,网站:在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赛事收稿”系统(https://contest.gdphoto.cn)上注册投稿;注册时须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登录后按网站指引投稿;网站投稿为一人一账户;
5. 投稿方式二,邮箱:要求实名制投稿,来稿须注明所投类型、作品题目、作者实名、作者籍贯及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图文打包传至邮箱SJCRSY@126.com;短视频适用此投稿方式;
6. 图片投稿,同一投稿人可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且只能选择一种投稿方式;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0件;曾入选“第一届世界潮人摄影大展”的作品谢绝参加;
7. 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8. 组委会有权将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宣传推广、巡回展览、结集出版、新闻报道、专题研讨(交流)等,不另付稿酬;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项及入选数量;组委会有权调整入选组照数量、排序,修改标题、作品诠释中的不恰当用词;
9. 海外作者可联系属地潮团,由属地潮团登记报送;也可直接与组委会联系报送;获奖作者可按通知到场领取创作津贴、荣誉证书及奖杯,也可委托属地潮团代领代颁;
10. 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则,本细则解释权归属组委会。
联络咨询
1. 国内:林女士 13802330606(汕头摄协秘书处);
2. 海外:林泽鹏 852-91437033(国际潮团总会秘书处)。
第二届世界潮人摄影大展组委会
202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