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凡年满18岁以上的长沙市区域内常驻人员,在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创作上达到一定艺术水平的,均可投稿参赛。(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摄影、录像、研究、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二、作品申报要求
(一)作品内容
征集的作品是2021年第七届湖南艺术节以来具有明确著作权的新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深刻反映“新时代”主题,具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具有时代特征、湖湘特色。
(二)作品尺寸
1.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综合材料、雕塑)作者自行装裱装框,内框长宽不超过180cm,雕塑长、宽、高不超过180cm,每位作者限报1件;
2.书法作品(含篆刻)一律竖式,勿装裱,不超过248cm*100cm,每位作者限报1件;
3.摄影作品参评时只接收纸质作品报送,长边10寸,方形作品边长8寸,组照每组4至8幅,每位作者限报2件,入选后按要求报送大格式电子文件,由组委会统一制作装裱。
所有作品未按要求尺寸报送的一律不参评。
(三)投稿方式
1.(1)推荐参评:由市美协、市书协、市摄协等推荐和筛选部分优秀作品,填写作品统计表1份,之后统一报送至长沙美术馆参加评审。
(2)征集参评:有较高创作实力的作者可自由报送至长沙美术馆参加评审。
(3)特邀送展:由承办单位向驻长各大高校、艺术单位及知名艺术创作者定向邀约作品。
2.投稿作者须填写《第八届湖南艺术节长沙美术、书法、摄影征集作品申报表》(请您务必检查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并粘贴在作品背面。评审结束后,未入围的作品由各推荐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长沙美术馆完成取件。入围作品名单将及时在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及长沙美术馆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三、征集时间与地点
1.即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逾期不接收作品。
收稿时段:每周一至周五9:30-12:00 13:30-17:00
2.长沙文化艺术展览中心(长沙美术馆)二楼前台
地址:开福区湘江北路与溪山路交汇处湘江壹号小区
邮编:4100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沙
电话:17775816710
座机:0731-88626688(美术馆前台)
五、作品评审规则
(一)设立征集评委会。邀请9位省内名家(美术、书法、摄影每个门类各3人)组成本次征集评委会,进行评审。
(二)设立监审组。由市文旅广电局局领导、市文旅广电局机关纪委领导、长沙美术馆指派3人组成监审组,负责全程监督评审。
(三)实行回避制。评委会、监审组成员作品不参与评奖。
五、奖项设置
从美术、书法、摄影入围作品中各评选出30幅作品,共计90幅作品,为本次征集活动的“优秀作品”,颁发优秀作品证书,并推荐至第八届湖南艺术节美术、书法、摄影评审组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