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搜索

“第十四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征稿启动

来源: 中华摄影网www.cnphoto.art——用镜头爱中国 让世界看中国  作者:  日期:2023-06-04  属于:影展征稿 点击: 

背景摄影:周佳佳

“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简称市影展)是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市参与度最广、级别最高的综合性摄影艺术展,自1997年创办以来,每两年一届,前期已成功举办了13届,推出了一大批精品佳作,培育了一大批优秀摄影人才。市影展是上海唯一被中国摄影家协会认定为团体会员单位摄影艺术届别展,获奖作品将取得中摄协和上海摄协相应的入会积分。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鼓励广大摄影人以独特的摄影语言展现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倡导广大摄影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第十四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拟于2023年9月中下旬举办。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摄影家协会

征集时间:即日起 — 2023年7月16日

类别设置

第十四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设置记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多媒体类4个类别,入选作品总数不超过200件。

纪录类(约90件,含长期关注单元约5件)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拍摄,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1年1月1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作品数量限8—2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原则上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其中至少有一幅作品在2021年1月1日后拍摄。

特别提醒: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鼓励用影像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伟大变革、反映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等题材。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艺术类(约80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拍摄。

创意和商业类(约25件)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创意和商业类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拍摄。

媒体类(约5件)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多媒体类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不得超过6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多媒体类作品中,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申报者必须在团队中担任主摄影。

投稿规则

1、具有上海户籍、或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专业摄影工作者、业余摄影爱好者及市民均可投稿参展(实名投稿)。

2、每位作者投稿6件为限,其中组照不超过2件。投稿图片为JPEG格式,单幅文件不小于5M或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

3、稿件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

4、已在往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中入围过的作品不得参赛。

5、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各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不同类别。

6、参与投稿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者还须保证其所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作品若发生侵权行为,所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7、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8、作品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授权投稿作品的使用权给主办方。使用权包括在展览、网络、报刊、杂志、光盘、画册、视频等以及与本届市影展相关的其他用途中使用,不付稿酬。征稿期间,若有作品宣传和展示,不代表最终入选结果。

9、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及征稿所有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图片类投稿

投稿网址:http://www.photo233.com/65

(复制网址链接用浏览器打开,进入投稿区)

识别二维码进入大赛专用投稿平台

进入投稿专区根据页面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并提交作品(JPG格式,图片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不小于5MB)。

多媒体类投稿

视频文件请用U盘快递至协会或上传网盘,投稿信息及网盘链接请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2404620178@qq.com

邮件注明:第十四届上海市摄影艺术展览多媒体类投稿,投稿信息包括:作者姓名,作品说明,视频时长,联系电话及地址等

快递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351弄3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203室18121389277 吴老师

评选和奖项

上海市摄影家协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四大类展项分别进行评审,评审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评委、主办及协办单位员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奖项设置:

金奖:5件,获中摄协入会积分3分,上海摄协入会积分12分,颁获奖证书;

银奖:7件,获中摄协入会积分2分,上海摄协入会积分10分,颁获奖证书;

铜奖:8件,获中摄协入会积分2分,上海摄协入会积分8分,颁获奖证书;

入选作品:100件,获中摄协入会积分1分,上海摄协入会积分6分,颁获奖证书;

入围作品:80件,获上海摄协入会积分5分,颁获奖证书。

获奖者以最高评定等级为准,不重复获等级奖。奖项设置和分布情况以专家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为准。

技术咨询:

如遇投稿上传问题,请致电:021-54325125-811

 

立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