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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场——经验的定义”第四届巴蜀青年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来源: 中华摄影网www.cnphoto.art——用镜头爱中国 让世界看中国  作者: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日期:2023-05-05  属于:影展征稿 点击: 
为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理念,展示成渝高品质城市生活宜居地共建成果,发掘、培养、推介巴蜀两地青年摄影人才,按照四川省摄影家协会、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关于川渝两地轮流牵头举办巴蜀青年摄影作品展的框架协议,2023年由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具体承办第四届巴蜀青年摄影作品展。经四川省摄协、重庆市摄协协商,征稿启事如下。
 

展览名称

 
 
 

共场——经验的定义

第四届巴蜀青年摄影作品展

 

 
 

展览时间

 
 
 

2023年8月(暂定)

 

 
 

主办单位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

成都当代影像馆

 

 
 

协办单位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网

米拍摄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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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主题阐释

共场——经验的定义

摄影作为对世界最为具象的描绘工具,在历史经验中已被固化为客观世界的“复印机”, 然而近两百年的摄影视觉历史似乎正在改变这样的认知,影像艺术发展到当代艺术的语境下,拘泥于现实的宏大叙事与唯一的真实追求早已被解构,取而代之的是个体在世感受的真实性。

这样的真实性不再被要求有统一的标准与指向,而是藉由生存经验对客观“溶解”、“延伸”与“重构”,建构出对日常生活阐述的独自叙事系统——经验。

1934年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发表影响深远的著作《艺术即经验》,把经验看作人的有机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人各种情感和意志的表现、人对刺激的一种反应。从审美经验中去寻找艺术的答案是不可能的,这种答案只能在日常生活经验中才能找到,审美经验必须首先适宜这种知觉经验,而知觉本身是主观的结果。

由此,杜威认为经验最完美的表现就是艺术——经验即艺术。基于这一点,摄影师不再仅仅是面对现实的“文献”构立者,摄影与现实的关系从“依附”拓展为“定义”。 

巴蜀青年摄影作品展已经走过三届,在两地一脉的背景下,围绕川渝两地的文化异同,发掘青年艺术家的独特视野与媒介呈现,展现川渝之间复杂的叙事可能,深刻讨论两地文化内涵的境况。

第四届展览以“共场”为主题,在前三届的基础上做出延续,试图构建出独特的“场域”使青年艺术家作品共场并立,产生共振,透过一个个独立的“个验”堆积,寻找川渝文化在当下更为深层的“定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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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设置方案

(一)作品数量及征稿方式

由四川省摄影家协会、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在广泛征稿的基础上结合定向约稿和推荐制,在各自辖区内确定10名青年摄影师,每名摄影师提供1组作品(1组作品幅数不限)。展览展出共计约100幅作品。

(二)展览陈列设想

鼓励创作活跃、有发展潜力的新锐青年摄影师参展,突出展览的当代性,在内容和形式上力求多元化、探索性、创新性、实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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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形式

专业场馆公益展,对公众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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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规则

(一)青年摄影师年龄原则上为16~40岁,为各自辖区的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

(二)提倡近年来具有当代性的摄影作品,突出青年人的创新思维,在内容和形式上力求多元化、探索性、创新性、实验性。

(三)所有投稿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后期可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但所有进行后期处理的素材必须为本人拍摄创作。

(四)接收往届参展作者的新创作品。

(五)投稿方式:

投稿摄影作品只提交组照多媒体电子文件

组照作品:上传格式为jpg,单张文件大小不低于5M,每组数量不低于10张,并按顺序编号排列。

多媒体类作品:上传格式为MP4,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若作品较大可附百度网盘链接。

作品文件名须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省市名称”。作品应提交不超过500字的文字说明或创作体会(另附,与摄影作品一起放入文件夹中)。

同时,请作者投稿时将自己的生活照一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低于5M)和作者艺术简历、艺术主张、作者基本信息(邮寄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300字以内的文字一并打包发至指定邮箱。

四川、重庆境内的投稿者只能向各自境内的指定邮箱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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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投稿、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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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本次展览不收任何费用,不退稿。四川省摄影家协会、重庆市摄影家协会分别负责四川、重庆境内作品的约稿和推荐工作。入选作品无稿费,颁发主办方共同签章的荣誉证书。

(二)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前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良善风俗等情形),不得入选。

(四)举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展示、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编印画册、媒体发表以及其他方式无偿使用入选作品。

(五)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方案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作品,不得入选。

(六)本届展览及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举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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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及联系方式

四川境内投稿邮箱:

sichuanshengshexie@qq.com(标题注明“巴蜀青年”字样)

联系人:张  莹,联系电话:028-8662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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