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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抓紧时间投稿,10月9日截稿|广东省第29届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来源: 中华摄影网www.cnphoto.art——用镜头爱中国 让世界看中国  作者:  日期:2023-10-01  属于:影展征稿 点击: 

 广东省摄影展览创办于1959年(原称:广东省摄影艺术展览),是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格最高、影响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全省性摄影展览,创办以来,为我省培育和发现了一批又一批摄影人才。

 

  由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深圳市宝安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广东省第29届摄影展览即日起面向全省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广东省第29届摄影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广大摄影人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

     深圳市宝安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宝安区美术馆)

     深圳市宝安区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南方农村报

     凡几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中国艺术报

     中国摄影报

 

征稿细则

  (一)凡在广东省内工作、生活以及旅居海外的广东籍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摄影作品。鼓励新人新作,倡导摄影创作关注本土、专注当下,鼓励探索创新、展现个性。

 

  (二)截稿时间:2023年10月9日

 

  (三)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每个类别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四)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

 

  (五)曾入选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广东省摄影展览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六)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图片大小限1~10M。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个人、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七)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一账户。投稿者登录广东省摄影家协会赛事收稿系统(https://contest.gdphoto.cn)。

 

  参加短视频类作品评选的投稿者,按要求上传视频封面图及文字信息,下载打印参展表格,并将短视频作品存储在U盘中,随表格一并寄送。

 

类别奖项设置

 

  设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四大类别,获奖入选作品不超过300件。

 

  (一)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金奖2件,银奖3件,铜奖6件,入选105件,计116件。

 

  1.作品须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

 

  2.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人物及作品描述、创作背景等。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3.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2幅。单幅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创作。

 

  4.本届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展示摄影师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讲述广东乡村振兴的故事、粤港澳大湾区的故事等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

 

  5.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过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应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二)艺术类:金奖2件,银奖3件,铜奖6件,入选105件,计116件。

 

  1.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2.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创作。

 

  3.不接受AIGC(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须注明。

 

  (三)创意和商业类: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入选44件,计50件;

 

  1.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

 

  2.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3.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1年1月1日后创作。

 

  4.不接受AIGC(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须注明。

 

  (四)短视频类: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入选12件,计18件。

 

  1.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作品数据格式为mp4,作品分辨率不低于720p,画幅比例不限。

 

  2. 作品须在2021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

 

  3. 投送该类作品,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分工,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作品评选

  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终评由主办方调取作者输出制作的纸质作品统一评选。

 

  最终拟入选作品将在广东省摄协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收集举报线索。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展资格后空缺的名额,不再增补。

 

  初评时间:2023年10月中旬

 

  终评时间:2023年11月上旬

 

  投稿者接到入围终评的通知后应按如下要求提供:

 

  1.纸质照片(与投稿电子文件一致),规格尺寸(包含白边)长边不超过10英寸(25.4cm)。投稿系统内下载的表格粘贴到对应照片背面。所有作品不得装裱,组照须用胶带按顺序粘连。

 

  2.适用于展览和出版的高精度电子文件。

 

  3.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需同时提供所使用素材元素电子文件;纪录类作品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底片或原始影像数据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

 

  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终评资格。

 

费用相关

  参加本届展览需交纳评审费。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15元/类(汇款时请在附言注明您的会员证号);非会员30元/类;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士、高级会士(请在投稿系统内选择会士、高级会士)免评审费。

 

  评审费请在投稿系统内通过微信支付或汇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天阳支行

 

  帐 号:44058401040005150

 

  ◆请特别注意,请通过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汇款,这样才能显示汇款人的姓名!不要在柜员机汇款,另外由于时间紧迫不接受邮局汇款报名。尽量用参展本人的姓名汇款,如由他人代汇款,请务必在银行汇单附言栏注明参加展览本人的姓名及第29届省展费用(请在投稿系统内相应位置上传汇款凭据)。

 

寄送参评作品地址(短视频类及初评入围纸质稿)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405室

 

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陈婉莹、林远生

 

电话:020-87614883、020-87678157

 

特别说明

  (一)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二)投稿者应为所投送作品的原作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本届省展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四)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展作品幅数。

 

  (五)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三年停止参加协会主办的展览和比赛资格。

 

  (六)凡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作品集,并可按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相关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主办方将对成绩突出的团体(10名)颁发“广东省第29届摄影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1名)颁发“广东省第29届摄影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七)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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